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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楊月涵)8月2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圍繞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關于規范管理網約車聚合平臺有關通知開展社會監督。其中提到,網約車平臺公司對駕駛員和車輛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驗責任,應是第一責任人。
網約車聚合平臺及合作網約車平臺公司有義務如實向乘客提供車輛牌照和駕駛員基本信息。網約車聚合平臺對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核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當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平臺公司對本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質承擔責任。網約車聚合平臺督促合作網約車平臺合理、有效落實核驗責任。
(責任編輯:王治強 HF013)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