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充電方便,買新能源汽車還是非常香的,尤其是在油價飆升的今天。
不過最近濟南市民王先生十分苦惱,原因就在于他在自己裝的充電樁上充電,收費竟然比在外邊充還要貴,這是怎么回事?
據@齊魯晚報消息,今年1月中旬,家住濟南歷城區永大頤和園小區的黃先生購置了一臺油電混合動力汽車,花了一周的時間跑完了手續并在自家車位安裝了自用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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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稱,當時他跟物業簽訂了《充電樁安裝及使用承諾書》,但電價的問題,雙方在簽訂的書面材料里沒有約定,需要注意的是,他所在小區平時的生活用電都由物業來代收,采用預付費的形式。
1月21日,他第一次去物業給充電樁充費用時,物業按照0.5469元的單價給他充了300元的電,約550度,“這個價格就是居民用電的價格。”
由于平時用車較多,黃先生在2月11日再次去物業充電,但電價卻變成了1.2元/度,同樣是300塊,這次只能充250度電。
某充電APP上面顯示,小區附近的充電站低峰時段價格為0.8元/度,高峰期價格為1.13元/度,均低于自裝充電樁。
當電價發生改變之后,黃先生當時就咨詢了物業,得到的回答是,除了電價之外,還有損耗費和服務費用。
黃先生就此事多次與物業協商,但均未有任何實質性的結果,物業直接表示讓他找政府相關部門處理。
據了解,黃先生也曾將這件事反饋給了當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還曾來做過調查,在接受采訪時他們稱,根據2019年濟南市發改委下發的《關于放開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的通知》,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各經營單位可自主確定服務價格。
對于這種答復,黃先生表示無法認同,“外面的經營單位投資買設備、提供場地了,還要承擔安全責任,人家是應該收服務費的。但物業公司任何東西都不需要,既沒有提供充電樁,責任也都是業主自己的,它憑什么收服務費呢?”
黃先生表示,如果協商不成,他們或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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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標簽:電動車物業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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