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網言】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逐步擴大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正值夏收農忙時節,不少種糧大戶反映,對于種糧保險,大家投保積極性都較高,只是到了賠付環節,受災損失情況全部由保險公司單方面裁定,理賠環節爭執多、賠付難,甚至要靠和理賠員搞好關系,才有可能獲得更多理賠。
目前,各地種糧農業保險的查勘定損過程存在著主觀性和不確定性,導致賠付金額難以確定。政府可以加大承保、查勘、定損等基礎數據和技術支持力度,為農業保險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通過規范技術標準,可以確保查勘定損過程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從而保障廣大農戶的權益。同時,為了更好解決保險公司定損過程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等問題,應加快引入第三方鑒定機構,保證賠付金額的公正性和客觀性。此外,政府還可以與保險公司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信息的公開透明。農戶是種糧保險的投保主體,也是最終受益者。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戶權益,農業保險需要進行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不僅要成為種糧保險推廣的重要出資方、推廣者,分攤保險成本,鼓勵更多農戶參保,更要在種糧保險制度的完善、當下各類痛點堵點的有效解決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構建更合理、公平、開放的定損理賠機制,從而有效厘清農戶與保險機構的權責邊界。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農戶的權益,促進農業保險體系的健康發展。
(原載于人民網?作者:畢舸?摘編:劉朝)
《光明日報》(2023年07月05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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