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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不照顧岳父岳母,結婚沒有價值”:這些行為,毀了家庭

2023-07-02 09:28:20    來源:個人圖書館-舒山有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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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隨著“家庭”矛盾的逐漸增多,有一個問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女婿,到底有沒有照顧岳父岳母的責任呢?

像這種問題,站在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說法。

站在女方的角度,她們會覺得,結婚之后,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既然如此,為什么你不該照顧他們呢?

而站在男方的角度,他們會覺得,結婚之后,你也沒有照顧公公婆婆,為什么我要照顧你的父母呢?這豈不是說不過去嗎?

只能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無論怎么爭辯,到最后都沒有結果。

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看看“法律”的規定了。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也就是說,無論是兒媳婦照顧公婆,還是女婿照顧岳父岳母,都只是“協助”罷了。直接的責任,那是不存在的。

02

“女婿不照顧岳父岳母,結婚沒有價值。”

陳女士在大學畢業5年后,就嫁給了王先生。由于這兩人是大學同學,也有了五六年的戀愛經歷,所以他們是特別相愛的。

還未踏入婚姻的殿堂,陳女士認為,婚姻就是甜蜜且美好的。相信我的丈夫,會特別愛我,我們也能攜手到老。

可結婚之后,陳女士大失所望,因為她的婚姻,竟然在生活的瑣事中,逐漸變得一地雞毛起來。

由于她不跟公公婆婆一起住,而是跟老公在其他地方生活,所以她跟公婆也沒有什么感情。這一點,也是她沒有重視的。

后來,陳女士的母親生病了,需要十幾萬的治療費用。她就跟丈夫商量,希望丈夫出點錢,也出點力去照顧他的岳父岳母。

誰知道,丈夫拒絕了,他說了這么一句話:“你沒有照顧過我的父母,而且你的父母也沒有給過我什么支持,何況你還有兩個哥哥,為什么我要出錢,還要出力呢?”

聽了這句話,陳女士當場就哭了起來。在她看來,父母將我養大,然后將我許配給你,難道你就這般絕情嗎?

對此,她感慨地說,丈夫連岳父岳母都不去照顧,這婚,結來又有什么用?

03

像陳女士這般想法的妻子,其實生活中有很多。她們都希望自己的丈夫,可以像自己一樣,去照顧自己的父母,滿是孝順的心思。

可事實卻是“事與愿違”。要知道,丈夫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三觀,如果妻子盲目將自己的觀念,加諸到丈夫的身上,那婚姻的矛盾,就爆發了。

更何況,上文談到過,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你身為兒女,那你肯定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但你的伴侶,只是“協助者”罷了。說得直白一點,就是沒有贍養別人家父母的責任。

兒子,是贍養父母的直接對象。而兒媳婦,對于公婆,那是沒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的。協助贍養,只是盡到道德和孝道的本分而已。

女兒,是贍養父母的直接對象。而女婿,對于岳父岳母,那是沒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的。協助贍養,也只是盡到道德和孝道的本分而已。

對此,我們就會明白一個道理,誰的父母生育了誰,那他就需要承擔起直接的責任。對于配偶,就不要過分道德綁架了。

04

談到這里,相信很多人都會感慨,如果每個家庭都只按照“法律”來做事,那這個家庭又何談安穩和諧呢?

只能說,在如今這個“自私自利”的世道當中,每個人都只想著自己,每個人都把自己當成了中心,那家庭就不會和諧,離婚的情況就會越來越多。

有些夫妻,就是因為在“照顧老人”這件事上,出現了巨大的分歧,所以讓家庭四分五裂,成為常態。這,其實是不正常的情況。

對于這些事兒,我們應該保持一個態度,感同身受,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

如果妻子希望丈夫照顧岳父岳母,那妻子就該先照顧公婆。如果丈夫希望妻子去照顧公婆,那丈夫就該先照顧岳父岳母。一切,都是“相互”的。

你對我好,我才能對你好。而如果你對我不好,那我又怎么可能對你好呢?

這個世界,談論的,都是一份付出,一分收獲。如果有一天,有人希望不勞而獲,那豈不是違背了這個世界的規則,違背了社會的法律嗎?

家庭,就是一個矛盾的修羅場。如何相處,就看人與人之間的智慧了。很多事兒,都無法說得清楚。

文/舒山有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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